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成都分中心关于公开招募社会渠道销售网点的公告

来源:四川福彩成都分中心编辑:2026-03-19 11:55:35


经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批准,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成都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拟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公开招募福利彩票社会渠道销售网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召范围

本批次征召范围:高铁站、地铁站、商业综合体和购物中心,春熙路商圈(春熙路、红星路三段、太古里),宽窄巷子等,具体点位以公告为准(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报名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新南路75号附8604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法人;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及其近亲属非四川福彩系统员工;申请人为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及近亲属非四川福彩系统员工;

(三)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四)具备营销策划能力;

(五)有从事社会渠道代销站业务的启动资金不低于30万元;

(六)有用于福利彩票销售的场地且不低于8平方米的面积固定用于福利彩票展示和销售;必须符合治安、消防、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要求,确保日常销售顺利进行。

五、申报流程

(一)招募期间,申请人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填写申请书。每人仅能填写一个网点申请,待网点建设完成运营成熟后方可再次申请。同一地址单人填报,分中心按规定审核,审核入围后进入10个工作日的销售场地租赁合同签订等待期,如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则取消其入围资格。同一地址多人填报的,分中心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审核,审核入围后进入10个工作日的销售场地租赁合同签订等待期,如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则取消其入围资格,入围资格顺延;

(二)申请人签订销售场地租赁合同后,分中心进行实地勘察,审核及勘察合格自动获取代销站资格;

(三)分中心按照《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规范销售网点准入审批程序的通知》(川福彩发〔2024103号)要求对该销售网点进行准入审批;

(四)审核批准后,分中心与申请人签订代销协议和销售网点合同并在四川福彩官网(www.scflcp.com)向社会公告;

(五)销售场所按标准装修完毕,经分中心验收合格后开展福利彩票代销工作。

六、申报材料

(一)自然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商业信用或个人征信证明;

(四)30万元现金存款证明。 

此次拓展工作的具体解释权归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成都分中心。

咨询电话:028-63859871

 

 

 附件:成都市本批社会渠道销售网点招募点位列表.docx